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信息

州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25 00:00:00 字体大小:

 

州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承担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落实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粮食工作县市政府分级负责责任制;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实施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承担州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牵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州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动用建议,审批州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州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承担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并协管在州省级储备粮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储备粮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做好社会粮油流通统计、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市场行情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大中专院校学生、城市低收入居民、农村缺粮人口和灾区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四)拟订全州粮食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加强粮食法律法规和爱粮节粮宣传教育。

(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全州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指导粮食产业化发展,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流通领域的粮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放心粮油建设;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州粮食仓储和现代物流建设,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七)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州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粮食风险基金。

(八)指导县市粮食工作,负责协调中储粮工作。

(九)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我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科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调控与储备科、军粮供应管理科、监督检查科、行业发展科、财务科、人事科,另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所属事业单位是州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州粮食局机关和1 个二级单位州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粮食产业发展、军粮管理、粮食质量监测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24.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9.2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5.6万元。部门总体收入预算比2016年增加1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增加19.7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比上年减少2.5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824.86万元,其中:粮油物资储备事务63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9.57万元。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比2016年增加17.22万元,其中: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比2016年增加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2016年增加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比2016年增加2.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24.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24.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0.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专项业务费等。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医疗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5.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监测、产业发展等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局10个内设科室以及二级机构州粮食质量监测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2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57万元,上升13.12%,为当年按新工资总额提取的培训费、工会等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主要措施是在原有的《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就我局公务接待负责单位、地点、标准等事宜,制定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更加详尽地予以明确、规定;其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其三,因公出国(境)费为0,无人因公出国(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州粮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