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集中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增强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和诚信理念,9月26日,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集中学习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会议重点学习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的原因、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并从什么是社会信用、什么是社会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有哪些类别、公共信用信息如何征集、社会信用信息如何披露、对守信主体可以采取哪些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可以采取哪些监管措施、什么是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具体情形有哪些、信用主体对信用信息内容存在异议怎么办、失信信息如何修复、非公共信用信息如何采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湖南省社会信用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下一步,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继续加强对《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贯彻,积极推动全州粮储系统信用管理规范化和法治化。(局监督检查科涂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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