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计划

2012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8 00:00:00 字体大小:

2012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2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州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州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为关键,积极推进机关职能转变,以夯实工作基础,规范粮食监督检查制度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了全州粮食清仓查库及质量重点抽查工作

根据省粮食局等四单位联合下发的([2012]湘粮监联19)《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下发了州粮法[2012]13号文件,同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力任组长,尚心富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陈治荣、姚绍德、向兴胜、贾祖鸽、向锦凤。各县市在410日前完成了自查,州局2012416日至24日对地方储备粮进行了复查

自查结果:全州粮食库存在检查时点粮食统计库存与实际库存数量相符。库存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库存保管账、统计账、实物账的粮食库存数量账账相符,不同性质的粮食品种按规定做到了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政策性粮食各项补贴财政拨付及时。地方储备粮利息、保管费能够足额拨付到位。

抽查结果: 71市一库共抽查仓库52栋(廒),扦样46份,粮食账面数49732吨,抽查实际(测量)49278吨,与粮食账面数少0.9%,误差在测量误差(3%)以内,故我州地方储备粮在2012年检查时点粮食统计库存与实际库存数量均相符。

二、注重宣传,努力营造执法氛围

根据湘粮办[2012]42号文件《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州紧紧围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题,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一是在城市主要街道、企业收储网点、集贸市场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州、市粮食局于526-29日利用霓虹灯广告在团结路、武陵山天桥共八个面板连续宣传4天。凤凰局于524,在县文化广场与县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一起,统一摆摊设点宣传《条例》。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全州八县市悬挂横幅42条,宣传标语165幅,制作宣传粮食法律法规的各类展板35块(固定的9块,流动展出的26块),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二是深入学校、街道、工厂、集贸市场、乡镇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向群众开展《条例》、《办法》宣传及粮油知识咨询和解答群众提问。州粮食局于523日,深入粮油加工厂、各收购网点了解粮食经营情况,宣讲《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州、市局于611-15日深入学校、街道、工厂、集贸市场联合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古丈局刘朝安局长亲自带队分别在山枣乡火麻村、双溪乡梳头溪村下乡同村民座谈,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永顺局于5月下旬,由局长亲自带队,出动宣传车四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到石堤镇、灵溪镇、勺哈乡等乡镇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古丈局刘朝安局长亲自与县文广新局负责人联系,在古丈县有线电视台播报一周。

三、依法行政、切实抓好效能工作

为规范权力运行,我们编制了《自治州粮食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对法律依据、上级文件、执法项目以及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清理。制定了《自治州粮食局风险点防患方案》,进行了州粮食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并向州法制办上报了《州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同时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开。2012530日我们与州政务中心进行了衔接,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到州政务服务中心,指派谭子明同志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发放工作。并于67日向州效能办书面汇报了执行情况。7月初完成了2单位许可证年审。2012521日至22日组织人员参加了州法制办组织的第四次换发证(监督、检查证)学习,。

四、进行了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库存专项检查工作

109-11日我们对永茂库2011年收购的400吨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进行了复查。检查结果为:永茂库4002011年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库存成本与农发行贷款余额挂钩,补贴拨付标准和补贴到位,以及账务处理准确、及时等。

 

2013年工作计划

粮食法规、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主要是树形象、打基础,重点做好法规宣传,保证现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下半年结合新粮入库重点抓好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具体抓好如下工作:

1、春节前,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等网上公开工作。

2、加大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拟于5月份(法制宣传月)全州进行一次大型的粮食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关于收购许可制度、最高库存限量制度、最低保护价收购制度等事关国计民生的制度。

3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各县市确定2-3家重点监管对象。此对象需在当地粮油流通市场影响较大。各县市年内开展执法活动不少于1次,其中重点监管对象不少于2次。

4、加强学习。结合“六五普法”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上级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要积极支持,派员参加。

5、完成省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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