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发展,把法治要求贯穿到粮食保供稳价、加强储备管理、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发展粮食产业和应急保障等各个方面,为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等作为学习重点。依托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带领班子成员先后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活动4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程序规范,深化科学民主决策。修订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试行)》,规范办会范畴,党组会、局务会实行双记录,人事议题严控人员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金垣律师事务所合作,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加大政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认真做好人大政协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按时办复率为100%,并于2023年11月30日接受州政协主席李平带队的现场调研。主动接受人大评议监督,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年度评议监督情况,并于2023年12月8日接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超带队的现场视察评议监督。二是主动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局门户网站2023年累计发布信息111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03条、政务公开目录信息807条、解读信息3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0月16日,我局围绕“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主题,结合2023年世界粮食日暨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在湘谷园粮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吉首市德雅小学老师和学生代表参与活动,参观学习粮食储藏和粮食检验等粮食安全知识。
(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要求,坚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3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做好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我州发现共性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湘西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湘西自治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制定过程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发文并报州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认真组织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上网学法课时率达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通过以考促学,推进了干部法治知识水平的提高。二是全面加强全州粮食流通领域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局机关实有人员20人,持执法证人员7人,持证率为35%。组织召开全州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及统计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10·16”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周、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粮食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及时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并公示。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对行政处罚进行法制审核,规范适用裁量标准,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三是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全州粮储系统2023年依法组织开展了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执法督查、军粮供应和物资储备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次1378人次,检查企业378个次,共发现问题88个,对其中涉嫌违反粮食法律法规的17个问题线索及时立案查办,给予行政处罚17起,其中警告14起,警告并罚款3起,总罚款金额37000元。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存在不足
(一)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升。由于粮储部门是老部门,导致粮食队伍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执法队伍断层严重。近几年虽然补充了一些人才,但整体还是相对缺乏,特别是缺乏法律型人才,在日常管理、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法律的专业把控不够准确,容易造成案件办理的偏差。(二)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粮食行政执法的授权执法机构,还没有形成州县(市)上下统一,协调推
进的执法体系,对压实县市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比较重视宣传粮食系统内的法律法规,对其他法律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
强。三、2024年工作安排2024年,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
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法治工作实现新发展。(一)全面推进行政职能转变。积极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系统治理体系。深入打造最优法治化
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积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实现仓储管理提标。加大对国有及民营粮食企业的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在行政审批、行业指导、法制宣传上做好服务,切实做到服务产业提质。(二)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对照《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
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不断推动干部能力提升。二是重点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培训效果的转化,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法律法规的综合运用等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积极开展基层调研活动,时刻掌握粮食市场化发展规律,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三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宣传普及《宪法》《粮食安全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