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做好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我州发现共性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湘西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湘西自治州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实现轮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我州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文件,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从规范轮换方式与轮换程序、规范出入库质量管理和规范账务管理三个方面对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一)“规范轮换方式与轮换程序”方面。主要明确地方储备粮轮换概念、轮换依据以及轮换数量要求。承储企业应当按规定格式于每年12月底前提出次年地方储备粮轮换的书面申请,本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于次年1月底前下达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轮换计划中应明确轮换架空期。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购销主要通过交易批发市场及相关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方式。明确出入库作业应充分利用智能粮食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修正应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并存档备查。
(二)“规范出入库质量管理”方面。主要明确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收购实行食品安全指标先检后收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实行出库检验制度。明确我州地方储备粮入库验收检验和出库检验由本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承担。明确扦样检验时间、程序、标准以及复检程序等要求。
(三)“规范账卡簿管理”方面。明确承储企业应当指定保管人员专门负责粮油进出仓及保管工作,对相关账卡簿记载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对保管期间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负责,应当按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应当建立专门的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目记载规范;库存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准确记录、及时更新货位卡和有关账目。明确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国粮财〔2021〕281号)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明确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3项制度的通知》(国粮粮规〔2021〕250号)、《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更新粮食经营台账的通知》(湘粮办调〔2022〕40号)、《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轮换购销统计相关工作。
地方储备粮包括省级储备粮、州级储备粮和县级储备粮。我州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承储的州级储备粮和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湘粮调〔2021〕128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通知》贯彻落实,不断规范我州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